上海环评审改新政:超过四分之一的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
新华社上海2月23日电(记者杜康)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并实施了《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上海超过四分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介绍,《豁免名录》实施后,上海超过四分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豁免名录》以正面清单方式,明确了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相关建设单位将不需要编制环评文件,也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此次豁免环评的项目范围主要涉及产业类、社会服务类、基础设施类、环保治理类共4类建设项目。
产业方面,工艺简单、污染小且风险可控的项目被纳入豁免范围:一是制造业项目,如仅涉及组装、测试的设备制造等。二是传统产业项目,如简单加工的食品制造、纺织服装等。三是企业技改类项目,如使用清洁能源锅炉及锅炉替换、工业企业大修及检修等。四是小型农副产品生产类项目,如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型粮食及饲料加工、小规模养殖和种植等。
社会服务方面,民生关注度高、污染小的社会服务类项目被纳入豁免范围:一是仓储、物流项目,例如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普通仓储、物流配送项目。二是餐饮场所和食品零售,例如不产生油烟的饮品店、咖啡店等。三是民生类社会服务设施,如符合要求的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纳入豁免范围的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如城市支路、人行天桥、城市管网敷设等。二是,生态环境类项目,如城市绿化类项目、雨水泵站等。三是农田水利类项目,如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现有海塘、堤防等防洪治涝设施维修工程等。
常见的环境治理类项目也被纳入豁免范围,主要类型包括不涉及主体工程的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以及环境治理类项目,例如农村(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城镇黑臭河道整治等。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此次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部分,简化了企业审批手续。但也强调,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环保责任,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接受日常监督管理。《豁免名录》已于2019年2月2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