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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粤港澳头条
据澳门特区政府网站消息,澳门《限制提供塑料袋》法律将于11月18日起生效,在法律生效前,澳门环境保护局持续进行广泛宣传,除了发放各类型的宣传广告,还举办了超过30场法律介绍会,冀社会尽快适应塑料袋收费措施。
澳门环保局人员也深入全澳各区,直接向商户、市民及旅客派发有偿提供塑料袋的宣传品、讲解法律内容以及解答疑问。
在各区进行普法宣传期间,商户均积极配合法律即将生效,在店内张贴宣传品以及聆听环保局人员的讲解。
其中,较多人关注受法律规管的塑料袋类型,提供的塑料袋出现破损的处理情况等。环保局人员已即时进行讲解,说明所有含有塑料成分的袋子均受法律规管,包括可降解塑料袋、手柄有塑料粒的纸袋和尼龙环保袋等;商户也应按实际情况,提供适当大小、数量和材质的塑料袋,同时呼吁公众改变生活习惯,购物及外卖时自备购物袋和食物盒,共同推动减塑工作。